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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镇老旧幼区刷新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使用治理暂行法子(订正)
2024-02-27 08:31  起源: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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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镇老旧幼区刷新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使用治理暂行法子(订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城镇老旧幼区刷新提升工作,规范和加强我市城镇老旧幼区刷新提升市级补助资金治理,凭据《合肥市人民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城镇老旧幼区刷新提升工作执行定见>的通知》(合政办秘〔202049号)《合肥市人民当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拨付治理法子>的通知》(合政办〔20198号)及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治理有关划定,造订本法子 。

第二条  本法子所称市级补助资金,是指市财政专项铺排用于补助有关县(市)区、开发区执行的基础类城镇老旧幼区刷新提升项主张补助资金 。

第三条  本法子所称的城镇老旧幼区是指切合《合肥市人民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城镇老旧幼区刷新提升工作执行定见>的通知》(合政办秘〔202049号)内容要求,且纳入年度刷新提升打算的幼区 。

第四条  市住房保险和房产治理局牵头掌管全市基础类城镇老旧幼区刷新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审核、预算假造、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治理,督促项目地点地主管部门发展工程验收、竣工决算审计,领导发展项目绩效治理等工作 。

市财政局牵头掌管凭据主管部门刷新打算和财政可接受能力,审核下达县(市)区、开发区预算资金,协助发展资金监管、争取上级资金和绩效治理工作 。

第五条  市级补助资金尝试专项治理,按项目审计决算价的60%补助各区、开发区,按30%补助四县一市及安巢经开区 。审计决算价准则不突破400/平方米,高于400/平方米的由项目地点地域兜底 。

各县(市)区、开发区如未实时按比例承担处所配套资金的,市级将追回已拨付的市级补助资金或核减该地域下一年度预算资金 。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积极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和省民生工程补助资金 。中央补助资金和省民生工程补助资金全数补助县(市)区、开发区,抵扣县(市)区、开发区承担部门 。当上级补助资金超过县(市)区、开发区承担部门时,超出部门扣减市级补助资金 。

激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本钱参加城镇老旧幼区刷新提升工作,积极疏导幼我出资、企业出资、产权单元或产权人出资、金融机构融资等 。

第六条  补助资金尝试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应实现竣工价款结算工作;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政决算,特殊情况确需耽搁的,不得超过6个月 。

市级补助资金项目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实现财政决算审计,逾期不再支付市级补助资金,已拨付的市级补助资金予以追回 。

第七条  依照全面执行预算绩效治理的有关划定,市住房保险和房产治理局要科学设置城镇老旧幼区刷新提升项目整体绩效指标及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区域绩效指标,强化绩效指标治理工作,动态监管项目施前进度和绩效指标实现水平,发现问题实时纠正,确保绩效指标如期实现 。绩效评价了局作为补助资金分配、美满调整有关政策的沉要凭据 。

各县(市)区、开发区具体执行绩效治理工作,按要求对项目施前进度和绩效指标实现水平发展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实时纠正,确保绩效指标如期实现 。加强绩效评价了局利用,按时报送本地绩效自评汇报 。

第八条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按轻沉缓急准则,科学合理确定刷新提升打算及资金筹措规划 。

各县(市)区、开发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强化项目工程建设治理,加快项目施前进度及竣工财政决算进度 。要成立健全资金造度,加强资金监督治理,严格资金拨付及使用,并接受审计、财政、房产等部门的监督查抄 。

视注县(市)区、开发区住建、财政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划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领域,不得以任何大局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如存在违反本法子划定的行为,或其他滥用权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查究相应责任 。

第九条  本法子合用于2023年及以来年度老旧幼区刷新提升项目,2022年及以前年度老旧幼区刷新提升项目仍按原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

第十条  本法子由市住房保险和房产治理局会同市财政局掌管诠释 。本法子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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